|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七日晚上九点左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两位法轮功学员边其利与罗先云女士,在毛坝乡新店子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受中共邪党谎言毒害的人恶告,遭到毛坝派出所绑架,后连夜送往利川市国保大队。 现在边其利被非法关押在利川市马鞍山看守所,罗先云被迫害出现病状,被非法铐在利川市人民医院治疗,目前也被非法关押在利川市马鞍山看守所。罗先云女士在修炼前心脏有病,还有甲亢病,修炼法轮功后完全康复。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利川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杨铧参与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并曾经劫持两名法轮功学员到沙洋劳教所迫害。 相关责任单位: 利川市国保大队人员:熊玉奇(队长)和杨铧(副队长)。杨铧(422802196805056815):男,四十四岁,电话号码:15071891755 利川市毛坝乡派出所 电话号码:07187780148 利川市马鞍山看守所地址:利川市马鞍山路10号,邮编:445400 附:一封给善良人们的信 在海拔一千多米的地方住着一群善良、勤劳、正义的利川人民,但同时也有为了向往权力,达到自己的目的,明知真相却仍然对善良百姓进行迫害的国保大队队长熊玉奇和杨铧。 熊玉奇、杨铧,你们其实比谁都了解真相,老百姓看不到的真实的被封锁网站你们全能看见,不能再参与迫害了,你们有父母,我们也有父母,你们有儿女我们也有儿女,你们有亲朋好友我们也有亲朋好友,就是因为我们信仰了法轮大法,我们身体健康了,心灵净化了,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有什么错?这场无理的迫害和历次政治运动、"文化大革命"、"一九八九年镇压学潮"时期人整人、人迫害人有什么两样? 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洪传了100多个国家,得到了三千多个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中共恶首江泽民非要给法轮功扣上"搞政治"的大帽子,请善良的人们想一想,既然是"搞政治",那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法轮功有什么政治纲领?中共的喉舌诬蔑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那么这100多个国家与地区(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人民他们不叫人类?不叫社会?所以谎言是经不起推敲的,谎言一戳就破。 法轮功不仅在世界上是合法的,在中国也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赞扬,因为法轮功确实使修炼的人身心受益,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此外,《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言论、结社的自由。这是公民最基本的人权,谁剥夺公民的信仰,谁就是违反了宪法。其二大家可以上网查一查公安部明确规定的14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 熊玉奇、杨铧你们是在执法犯法!你们真正想过没有?你们在执行的所谓的命令中连起码的一个正式文件都没有,一旦平反昭雪,你的上面一句"我们不知道,都是下面的人乱来",你们怎么办?谁为你和你们的家人买单?中共卸磨杀驴你们怎么办?在"文化大革命"平反后,为了平民愤,处理那些蹦的最凶的警察已经是你们的前车之鉴了。当时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首先畏罪自杀,再有793名警察和军人被押往云南秘密枪决,另外还有17位高官也被秘密枪决!而家属仅得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这不可怜、不可悲吗?可又能怨谁呢? 再次奉劝那些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的人不要再干迫害法轮功的坏事了,因为生命何足珍贵,只有生命是自己的!"善恶有报是天理"!也恳请善良的人们伸出你们的正义之手,不要让"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再重演了! 发稿:2013年02月26日 更新:2013年02月26日 00:27:53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
|
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湖北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两位法轮功女学员被劫持
成都新津洗脑班头目殷舜尧犯罪事实
|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检举信 控告人:四川省法轮功学员 被控告人:殷舜尧,原名殷得财,新津县兴义乡人,曾在新津县司法局工作,现为"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副主任(或主任,因他自称是主任) 请求事项: 请求新津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新津县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新津县法院依法惩处,对被控告人进行数罪并罚,并立即解散"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这个非法的杀人魔窟。 事实与理由: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实质为强制洗脑班,以下简称"新津洗脑班"),位于新津县花桥镇蔡湾18号,是一个完全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机构,是一个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而实施暴虐的肉体及精神折磨迫害的集中营。 根据突破重重信息封锁收集的数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以来,新津洗脑班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至少达上千人次,其中多名被害人被虐待致死,有的被害人被折磨成痴呆,多名受害人身体器官衰竭,出现严重中毒症状;洗脑班竟然还毫无人性地非法接收并关押已被迫害致心智不清的法轮功学员祝霞、刘瑛等,她们被洗脑班放出时,均精神失常。 新津洗脑班主任殷舜尧为了升官发财,领着手下穷尽各种残忍、流氓手段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转化政策":包括隔离关押;指使手下在法轮功学员饮食中投不明药物;采用各种暴力、酷刑等方式恣意伤害法轮功学员身心健康等,种种罪恶,罄竹难书。新津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滔天罪恶,与殷舜尧的教唆、指使有直接关系。以下详尽说明殷舜尧的犯罪事实: 一、隔离关押非法监控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后,殷舜尧带领下属,将他们非法扣押、监禁,用隔离关押、办封闭式"学习班"等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洗脑班随处安装有监视器、窃听器,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持续的密集监控。对不配合的被害人(法轮功学员),则随时叫到房间内进行殴打、侮辱、不准睡觉、罚站、不准上厕所、不让吃饱饭或不给吃饭,导致多名被害人呈头脑发胀、发昏、眼睛肿胀、眼球往外突出、困乏,无精打采、呼吸困难、心脏绞痛等症状。 二、投毒 殷舜尧甚至下令在饮食中投不明药物。 第一步,在饭里下毒,饭菜内随时可见有白色粉状沉淀物,当被害人药性发作时全身会呈昏沉嗜睡、醒时心烦意乱坐立不安、陌生恐惧、心胃严重受伤或呕吐腹泻等症状,几天时间使被害人各种疾病纷至沓来。这一步下毒的目的是既打乱被害人全身生理机能,又为掩盖毒杀留下借口:病发死亡。 第二步,殷舜尧等会说这些被害人病了,将被害人强按捆绑住输液,输的是破坏中枢神经的各种药物,其中有迷幻药。输了这些液后不久,被害人就开始头痛、精神狂乱、莫名恐惧、肌肉和胃抽搐、严重幻听幻觉,全身细胞难受,每分每秒都在极其痛苦中煎熬;有的全身瘫痪或局部瘫痪;有的双目失明,两耳失聪;有的身体肌肉、器官腐烂;有的部份或全部丧失记忆,成为呆痴;有的导致内脏功能严重损害,表现为全身浮肿,腹部下肢肿胀,腹部如同怀孕八~九月那么大,呈现肝腹水或肾衰竭症状;有的由于药物发作很快死亡。下毒直接威胁被害人的生命,据不完全统计,已知至少七人被虐待致死,其中至少四人是被毒杀(谢德清、刘生乐、李晓文、邓淑芬,他们比较共同的特点是内脏受到严重损伤致死。)(具体被害人死亡名单和情况简述见证据部份)。 三、酷刑暴力胁迫 以殷舜尧为首的不法人员为达"转化"目的大量而系统的采用各种暴力、酷刑等方式恣意伤害这些善良公民,诸如暴打、拳打脚踢、通宵不准睡觉、长时间罚站等乃是家常便饭,并且对绝食抗议的被害人进行迫害性野蛮灌食:将用于灌食的开口器张开至最大,不让人出气,灌生鸡蛋,意图让人拉肚子、拉脱水,好送医院迫害;灌浓盐水后马上灌糖水,导致人呕吐。 殷舜尧带领手下,将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双脚、双腿分别固定捆绑至木板床上动不了,然后将导管从鼻孔插到胃里、尿管固定死,灌食有时持续几天几夜,让人痛不欲生,殷舜尧甚至威胁绝食抗议者"要绝食,我叫你生不如死!"被害人詹敏被上插鼻管、下导尿管的绑在一楼的一间小屋的木板上,被折磨的乙肝病发也不放下。被害人黄敏被五、六个受殷舜尧指使的不法人员摁在地上灌食,牙齿被撬掉一颗,食道被插出血,黄敏拔掉管子,他们又插,还叫嚣说:"拔嘛,拔了又给你插,反正痛的是你,只要你不怕痛……"手段令人发指的残忍!使被害人的身体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巨大伤害。 四、恐吓精神折磨 被控告人殷舜尧从在新津洗脑班上任以来,就是针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这个群体,企图通过精神折磨、恐吓、心理暗示、各种暴力酷刑、药物迫害、欺骗等各种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为达剥夺信仰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每天从早上起床至晚上十二点,甚至通宵都将电视机音量调至八十、九十分贝甚至更烈的噪音,强迫这些信仰者不许闭眼睛,看诽谤法轮功的造假新闻,进行电视洗脑,心灵摧残,强迫放弃信仰。被害人没有与家人通信的权利,没有获得法律帮助和救济的权利,甚至睡觉、吃饭、上厕所这些最基本的人权和人身自由都被任意剥夺。 五、贪污敛财 新津洗脑班不仅是非法关押法轮功信仰者的场所,更是殷舜尧的敛财之地。据熟悉内情的人士介绍:每抓一个法轮功信仰者进来,洗脑班就向上级组织报称需要费用数万元,每一个被害人加两个"陪教"每月是六~七千元钱,费用从何而来?除政府拨款外,新津洗脑班的一切开支,包括"陪教"的工资、奖金和其不时出去娱乐、喝酒等所有的费用开销都是通过敲诈勒索法轮功信仰者的家人、单位、户口管辖区来维持。殷舜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这些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恫吓等方式,强行索要被害人家属、单位的财物。在限制被害人购买生活用品时,少买多报账;强制给被害人开药品时,发票上不写具体内容,以此贪污被害人钱款。 控告人认为,被控告人殷舜尧在新津洗脑班种种行为已构成多项犯罪: 1、非法拘禁罪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殷舜尧自二零零三年以来,一直不经任何程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且不给予任何手续地任意剥夺限制公民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常常造成恐怖失踪。对被害人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的持续拘禁,已有上千人次。非法长期拘禁法轮功学员,也是新津洗脑班常用的迫害手段,法轮功学员李喜慧已被拘禁六年多,现仍未获自由。 殷舜尧所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并且符合从重处罚情形。 2、故意杀人罪 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冲破重重信息封锁,已知被控告人殷舜尧在任职期间已经参与虐杀至少七名法轮功学员(包括原成都市安康医院护士长王明蓉、成勘院退休职工谢德清、市民李晓文、李显文、邓淑芬、刘生乐以及一名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且手段残忍,公民的生命权在殷舜尧的手里如此被恣意侵犯和践踏,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3、故意伤害罪 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控告人殷舜尧却为了实施所谓的"转化"政策大量而系统的采用各种暴力、酷刑等方式任意伤害这些善良公民,给多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证据确凿,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规模巨大。 4、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法律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 法轮功信仰者没有任何组织,只是信仰"真、善、忍",在不公的对待下行使公民基本权利讲述真相、反迫害。而被控告人殷舜尧为着眼前利益,直接参与指挥对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运用各种残忍手段非法剥夺合法公民的信仰自由。新津洗脑班虽然是一个非法机构,但是殷舜尧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居,打着该旗号无法无天地违法犯罪,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犯罪主体身份,已经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5、敲诈勒索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年来,殷舜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法轮功信仰者及家属实行威胁、恫吓,并且要挟被害人、单位、地方提供费用,利用家属和单位的恐惧心理索取数额巨大的公私财物。金额达数千万元,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且符合数额较大的量刑情节。 被控告人殷舜尧在新津洗脑班所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由于不法单位、人员严密的信息封锁和刻意隐瞒掩盖,大部份被害人受迫害的情况未能详尽披露,曝光出来的不过是冰山一角。殷舜尧对人权和法律的严重亵渎和践踏,已不仅仅是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犯罪,更是在对整个人类犯罪,在国际法上也已经构成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国内、国际上,犯罪行恶之人都将遭到惩罚,接受人类正义的审判!因此,特提出此控告。请求新津县法院依法严惩,对殷舜尧实行数罪并罚,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请求新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请求新津县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 此致 新津县检察院、新津县公安局、新津县人民法院 抄送: 中央、省、市、县(区)各级相关单位,包括人大、公、检、法、司、街道、社区;全省市民;国际国内各网站 另送: 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不受国界限制,任何国家都要受理。控告人将同时向国际刑事法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酷刑委员会、其它国家法院提出控告,并发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备案。 控告人:四川省法轮功学员 2013年2月25日 附:事实证据(部份) 一、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案例 1、原成都市安康医院护士长王明蓉惨死在洗脑班 ![]() 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原成都市安康医院护士长王明蓉被绑架到新津洗脑班,不到十日便被迫害致死。家属要求洗脑班书面出具王明蓉死亡经过,并要求会见在洗脑班与王明蓉寸步不离的"陪教",均被拒绝。洗脑班先说王明蓉是用衣袖上吊自杀身亡,被驳斥后又说王明蓉是自己用瓦片划喉而死,由于回答不了瓦片何来和陪教何在,以及身上的伤痕来由,最后他们竟荒唐地回答:"王明蓉如何死亡的,要上面开会商量决定。"据知情人透露,王明蓉在新津洗脑班遭到非人的虐待和殴打,死状极惨。 2、成勘院退休职工谢德清遗体发黑 ![]()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成勘院保卫处方国富等人,配合成都市610恶人,在成都市高新区法院附近绑架了成都勘测设计院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谢德清,并劫持到新津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不到一个月,原本红光满面的谢德清便被迫害致骨瘦如柴、小便失禁、滴水难咽,并伴有严重的心绞痛,被扔回家中仅仅四天,便含冤去世。死后遗体发黑。当局为销毁证据,派出大批防暴警察打伤死者的大儿子谢卫东,抢走谢德清的遗体并强行火化。 3、新都法轮功学员刘生乐腹部肿大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新都法轮功学员刘生乐被新都"六一零"恶人劫持到新津洗脑班迫害。 在新津洗脑班,她受到各种折磨、毒打。最后恶人看她不行了,还逼她家属交一千元钱才放她。五月二十三日接回家时,她赤着脚,全身疼痛,头部发胀,胸部青紫,腹部肿大,嘴里还吐着白沫。回家三天后,于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含冤去世,年仅五十三岁。 4、双流李晓文老人喷血 ![]() 六十七岁的双流法轮功学员李晓文,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被双流县恶人恶警强行绑架到新津洗脑班,在新津洗脑班遭受迫害后,人骨瘦如柴,出现严重中毒症状,鲜血呈喷射状由胃从口喷出。二零零八年三月回家后,经常大喷血,五月初因大喷血昏迷不醒,家人送到川医抢救,于六月初含冤离世。 5、双流邓淑芬老人吃不下饭 双流籍田镇法轮功学员邓淑芬,女,七十多岁。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因邓淑芬到政府讲真相,当晚十二点籍田武装部苏文华操纵政法办祝勇、籍田派出所警察、联防队员高世明等恶人恶警,将邓淑芬劫持到新津洗脑班,被关押四十天,后因邓淑芬吃不下饭,身体十分虚弱,后被释放,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含冤离世。 二、揭露洗脑班惯用迫害手段的部份案例 1、被注射伤害中枢神经的药物 案例一: 赵玉清,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角村的法轮功学员,四十七岁。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被劫持到新津洗脑班。洗脑班"医生"周琴给其灌食专门用来伤胃的不明药物(周琴把标签扯下来销毁了),令赵玉清万分难受。周琴说:"我要害死你,你知道吗,医生杀人是不拿刀不见血的。"周琴和张姓医生给赵玉清注射了无数针伤害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赵玉清头昏眼花、异常嗜睡,即使醒来也是全身无力、下地无法站立。 2、被强行输入不明药物 案例一: 前温江区和盛镇副镇长陈金华,七十多岁,曾于二零一零年五月被劫持到新津洗脑班,被强行按住输不明药物,导致气紧、气喘、呼吸困难,喉咙极度嘶哑说不出话来,目光呆痴,生活不能自理。 案例二: 原新津师范学校(现新津县实验中学)优秀教师詹敏,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被绑架至新津洗脑班。詹敏自被绑架后,就绝食抗议迫害。洗脑班"工作人员"王雪芹、医生周琴等昼夜轮流看守她,不许她闭眼睡觉,还企图罚她站。绝食四天后,教导科主任殷舜尧亲自上阵,带领周琴、张医生、王雪芹等人对詹敏强行灌食输液。恶人们将詹敏五花大绑的捆在一张木板上,用绳子将她的四肢固定死,然后给她插上导尿管,灌食的胶管从鼻子插到胃里后,固定在那里不拔出来,想什么时间灌就什么时间灌。就这样,詹敏的身体被插上各种管子,捆绑在木板上不能动,几天下来,詹敏极度虚弱,肝区隐隐作痛。后新津花桥镇医院的医务人员到洗脑班给她抽血,查出是乙肝,洗脑班不但不放人,反而对她第二轮、第三轮的强行灌食、输液。不知洗脑班施用了什么药物,詹敏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出现精神恍惚,分不清早晚,眼神呆板。 3、强灌不明药物、恶毒灌食灌水 案例一: 成都前锋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法轮功学员郭利蓉,分别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连续三次被非法关押于新津洗脑班,被强灌不明药物,致使她肌肉萎缩、体质明显衰弱、记忆力明显衰退。 她自述:"殷舜尧为了让我放弃绝食,指使包夹把生鸡蛋放入碗里直接给我灌下,生鸡蛋的腥味,使我呕吐难忍。殷舜尧还唆使戚景华在食物里放过量的食盐,强制给我灌下。之后,我感到心发烧、口干,身体难以承受。在去上洗手间的路上,我揭露她们对我的迫害,她们才有所收敛。包小牧指使包夹钟群英、李发秀每天隔一个多小时给我灌一次水,把开口器开到最大的位置,还故意说"我们也不知道你喝够没有",过量的灌,有一次使我差点窒息。灌食的过程是非常痛苦的,他们多人一起给我灌食,有人按我的手,有人按我的头,一个人捏住我的鼻子。对我灌食的整个过程,殷舜尧还录了像。 经过近三个月的迫害,我被迫害致肌肉萎缩,不能正常行走;肾、肠胃系统损伤到几近衰竭,头发也白了,记忆力明显衰退。在身体损害到这么严重的情况下才被放回家。" 案例二: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已被迫害致死的成都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原成都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黄敏,在租住的房间里被青羊区公安分局府南派出所、府南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恶人绑架,一穿制服的恶人不允许她穿袜子、换衣服,野蛮的将她的头蒙上,戴上手铐,拖着就走。黄敏被劫持到新津洗脑班,被五~六个邪恶之徒摁在地上灌食,牙齿被撬掉一颗;食道被插出血,黄敏拔掉管子,他们又插,还邪恶的说:"拔嘛,拔了又给你插,反正痛的是你,只要你不怕痛。" 三、肆意剥夺人身自由的部份案例 案例一: 蒋宗林一家:原成都市明远建筑设计所所长蒋宗林,在德阳监狱关了五年两个半月后,本应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释放。可是金牛区"六一零"、抚琴街办及抚琴派出所等公然违法,当天将他从监狱直接劫持进了新津洗脑班进行所谓"转化",而且没给家属任何手续,也不告知关押期限。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蒋宗林的亲友来到新津洗脑班,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在此已两个多月的蒋宗林。不料,洗脑班头目殷舜尧,伙同金牛区六一零人员,竟使用下三滥的手段,欺骗蒋宗林的妻女说让她们去看望蒋宗林,却直接将她俩非法进行拘禁,现在这一家三口仍被关押在新津洗脑班。 案例二: 长期非法监禁:成都市双流县某厂职工余樊英,在龙泉女子监狱被关五年后,于二零零八年四月被"六一零"恶徒直接从成都市女子监狱(成都龙泉)劫至新津洗脑班迫害,至今已近五年。 发稿:2013年02月26日 更新:2013年02月26日 00:26:06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
|
佳木斯金杰遭受的种种酷刑折磨(图)
|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金杰先生,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被绑架后,遭受多种酷刑:曾遭佳木斯西林派出所恶警毒打、关铁笼子;在佳木斯看守所,被强迫戴手铐、脚镣、钉地环、野蛮灌食等;非法劳教一年半,金杰被劫持到绥化劳教所,遭电棍电、毒打、码小凳等折磨。
以下是金杰先生自述被迫害的详情: 一、遭西林派出所恶警绑架、毒打、关铁笼子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我在佳木斯市电脑城附近,面对面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过程中,被绑架到向阳公安分局。我被绑架后,手机被抢走,向阳公安分局于德龙等人把电话打给我妻弟,谎称他是出租车司机在车里拣到一部手机,我妻弟信以为真就将我妻子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们,他们用同样谎话骗了我的妻子。 下午五点多钟,向阳分局警察开车拉着我到我妻子单位,然后来到我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私闯民宅。用钥匙打开我家的房门,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及电脑等私人物品。 随即,我被劫持到西林派出所非法审讯,我被关在铁笼子里,期间有一位警察身高约一米七、圆脸、小眼睛、体态胖,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拒绝回答。他就用拳头打我脑袋,强制的把我关进铁笼子里,长达二十四小时,让我丧失做人的尊严。 二、在佳木斯看守所戴手铐、脚镣、钉地环、野蛮灌食
第二天下午一点钟,我又被劫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在那里我高声喊:"法轮大法好!我没有犯罪! "我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第四天,我被野蛮灌食,共灌了二十五天。
我被逼迫戴了十八天的手铐和十二天的脚镣。晚上,把我铐在地环里,在那里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三、在绥化劳教所遭电棍电、毒打、码小凳 六月十四日早八点多,西林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和一个协警,我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绥化劳教所。车行驶到半路时油箱漏了,我想这是老天有眼惩罚他们,让他们醒悟吧。可是他们又叫来了绥化公安局的车,把我劫持到绥化劳教所。那时我已经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了。 在绥化劳教所,先让我走个形式,检查一下身体。而后,我被强迫"转化",写"三书"。我拒绝,恶警石剑和金庆富用电棍电我,石剑威胁我说:"我每天都折磨你,用书垫着打你的胸部,把你打成肺结核。"最后,我被打得奄奄一息,吐的都是黄水。他俩一看我还那么坚定,就把手铐在床上,他俩又拽着我的手在"三书"上按手印,因为不方便所以没按成。这样折磨我两个小时,才把我送回监舍。 恶警李宏江逼迫我背监规。我说:"我不是罪犯,我不背"。李宏江每天晚饭后,强迫我坐小板凳直到半夜十二点,还打我两个耳光,说:"不背监规,不完成任务,就不让你接见、买东西、往家打电话。我没被他们吓住,又坐了四十五天小凳。
在那里两个刑事犯包夹监视一位法轮功学员,禁止我们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相说话和送东西,我不配合他们,我经常和法轮功学员说话及送一些好吃的食品。李宏江听说了,强迫我坐小凳到半夜十二点,每次都坐十天或八天。 桦南姓林的刑事犯是黑社会,无缘无故踢了我一脚,把我的软骨踢出一个大包,到现在还没下去呢。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黑龙江省"六一零"的人,来绥化劳教所检查工作。恶警潘巨英、石剑、李宏超提前对我们说:"你们都说'转化'了"。我说:"我没'转化',造假的话我不说,我修'真善忍',不骗人"。石剑打了我二十多个耳光,还用电棍电我的嘴,把我的牙打活动了,满脸是血、脸都变形了。三天不让我吃饭,后来大队长潘巨英找我谈话,我郑重地告诉他:"以后撒谎的事你们别找我。"
二零一二年元旦,我给郭利明讲法轮功真相,他举报我,中队长石剑又强迫我坐十天小凳。同年三月份,刑事犯吴洪超在监舍诬蔑法轮大法,我上前告诉他:"炼法轮功的人是修真善忍,做好人,你别乱说,对你不好………"吴洪超把我打一顿,教导员范晓冬和大队长潘巨英找我谈话,潘巨英说:"这里的人打你们谁,谁能告赢呀?打你们是我们的成绩"。我说:"我们修真善忍,哪里不好,你们找一些地痞人渣包夹我们,你让我学他们什么呀?如果你找一位好人来说服我,让我变得更好,这才是你们的成绩。"他俩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七日,我终于走出这个人间地狱! 拥有五千文明古国被中共邪党篡夺政权后,国无宁日,邪党政权能对修真、善、忍而且是手无寸铁的公民,用最残暴,卑劣的手段逼迫其放弃信仰,是何等的荒唐可笑呀!我今天写出来我所经历的悲惨遭遇,仅仅见证了中国劳教所阴暗面的冰山一角。 愿有良知的人们能分清好与坏、善与恶;让那些被蒙蔽的公、检、法、司的警察看清共产邪党的大骗局,唤醒他们,弃恶从善,不让历史的悲剧重演。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赶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恶报来临时,悔之晚矣! 发稿:2013年02月26日 更新:2013年02月26日 02:45:11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
|
贵州盘县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贵州盘县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这些学员当中年龄最大的七十五岁,年龄最小的四十二岁,今年七十一岁的郑维超与女儿一同被非法判三年劳改。 这是郑维超老人第二次被非法判刑,给她身心遭受巨大伤害,七十多岁的人了,仅仅为了能够有个好身体,向世人讲述真相,拥有几本介绍法轮功真相的资料,又要遭受这迫害,给家人也带来精神上的巨大伤害。郑维超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当时也被非法抓到盘县公安局,下半夜两三点钟才放回家。郑维超老伴腿脚不灵便,一日三餐,洗衣服打扫卫生,都是郑维超做,现在她老伴不仅在心灵上遭受亲人被迫害的痛苦,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自己做,心里很凄苦,这是中共体制下的罪恶。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晚上六点~十一点钟,盘县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组织)、国保大队、各城镇派出所、出动上百名警察在盘县城、红果镇、干沟桥、火铺矿等地在没有任何搜查证件的情况下,撬锁砸门,绑架九名法轮功学员,在盘县公安局审讯了三天三夜。把人带走也不通知家属。当天晚上有一名法轮功学员放回家,另有一名拘留一个月放回家。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这七名大法学员中,陈明赛、李开翠、李志林、姚家其、关富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姚家其取保候审,郑维超、陈蓉(母女)被非法判三年劳改。 郑维超是建安处退休女职工,今年七十一岁。修炼前曾经体弱多病,四十多岁的时候,被病魔折磨的班都上不了,从家到工作单位短短的路程,要歇好几次;有一次昏死过去自己不知道,被小女儿陈蓉(当时几岁)哭喊着叫醒过来;中药、西药吃了无数,医院也治不好。在修炼法轮大法后,郑维超无病一身轻,心里甭说有多高兴了,笑容总是挂在脸上,孩子们工作也挺顺利,一家人其乐融融。本来郑维超就是个热心人,身体好了更愿意帮助人,亲朋好友都很敬重她。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郑维超因讲真相贴不干胶,被非法判刑三年, 陈蓉今年四十二岁,从小体弱多病,有一种病折磨她很痛苦,每次发起病来,躺在地上吐白沫,不省人事,到处求医问药都治不好,修炼大法后这种怪病不翼而飞,从小对神佛有信仰之心的她感受到大法的威力,知道了做人的意义,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归宿,从此走上了修炼的路,因此坚定修炼法轮大法。 关富春今年六十五岁,无职业,无土地,靠仅有的不到三百元钱低保维持生活,身体不好,又没钱看病,有病也只能硬撑着,有什么大病更是拿不出钱,只能听天由命,生活没有希望。自从修炼了法轮大法,十几年了身体健健康康的,自己开荒种地,种些蔬菜供自己吃,几次遇到危难都化险为夷。 陈明赛是山脚树矿外科主治医生(男),五十多岁,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他坚持讲真相,被人举报,被非法判刑,在狱中遭受非人的折磨。作为医生,也有治不好自己病的时候,修炼大法后,无病一身轻,五十多岁了,见到他的人都说,象三十多岁,很年轻,亲身体会到大法的神奇超常,这次与外地同修联系被恶人跟踪,在家中搜出法轮功资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劳改。 李志林、姚家其、李开翠她们三个人一开始抱着祛病健身的目的走入法轮大法中,法轮大法的法理和祛病健身的显著疗效,她们身心受益,她们相信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做好人没有错,信仰真、善、忍没错,修法轮大法是她们一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法轮大法是佛家大法,是教人按真、善、忍修炼,在社会上、单位、家庭中都要求做一个好人,中共迫害法轮功是一个上亿人信仰的大冤案,不是小事,请公检法执法人员不当中共迫害好人的打手与替罪羊,善待大法学员,尽你们的努力保护大法学员,你会收到意想不到的福报;而你们对大法学员的恶行,必遭恶报。 发稿:2013年02月26日 更新:2013年02月26日 02:45:06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
|
郑祥星再被收监 妻儿控诉中共暴行
|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在三位律师要求司法介入、查实真相、国家赔偿的情况下,河北保定监狱却在律师离开一小时后,于二月二十一日将郑祥星劫持回保定监狱医院。
保定监狱病房状况 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多,保定监狱医院院长侯拥军等人到郑祥星妻子、儿子住的旅馆看了看,了解到律师中午十二点离开保定。下午一点左右,保定监狱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郑祥星强送到保定监狱医院。 得知郑祥星已被绑架回监狱医院后,郑祥星的妻儿非常担心,因为按照保定监狱已有的表现,郑祥星很有可能不但不能继续治疗,而且很可能遭到进一步迫害。为此,二十二日上午,郑祥星的妻子和儿子早早就来到了保定监狱,范姓副监狱长把她们母子带到了监狱医院,并叫监狱医院的院长侯拥军带她们进了一间很大的病房。 病房很大,只有两张床,一张床空着,另一张床上坐着郑祥星。郑祥星床边站着四个"照顾"他的犯人,另外还有两个被称作医生的非常年轻的小伙子。两个小伙子身上的白大褂是崭新的,明显看出是刚刚穿上,很容易让人想到是为了"迎接"两位家属的。病房里的医疗设施只有两样:一个氧气瓶和一个测心电图的小机器。除此之外,一无所有,病房显的空荡荡的。 家属发现郑祥星在床上坐着,而且两脚抵着床栏杆,就问旁边的人为什么让他坐着,有人回答说是让他锻炼恢复体力。家属问郑祥星,"知道这是哪里吗?"郑祥星回答说"不知道"。家属告诉他,"你现在是在监狱的医院里"。郑祥星听到后眼泪流了下来。此时家属发现,仅一夜的功夫,郑祥星比昨天憔悴了许多。病房里温度很低,家属就说:"这屋里温度怎么这么低?我穿羽绒服还感觉冷呢,病人怎么受得了?!"而且家属还表示这么简陋的设施根本不能给郑祥星很好的治疗,要求转院。侯拥军问家属想转到哪里,家属要求转到北京的大医院,侯拥军说省内的还可以商量,去北京不行,而且要先做医疗鉴定。 母子监外哭诉,路人同情、愤慨 因为前一天未商量妥,所以第二天(二十三日)上午,郑祥星的妻子和儿子再次来到保定监狱大门,要求见郑祥星。门卫告诉她们,休息日没有领导,不让见,因此将她们母子拒之门外。母子怎么跟门卫商量也不行,既担心,又伤心,于是坐在监狱的大门口哭了起来。 监狱门口过往的人很多,见此情景,一些路人过来询问母子发生了什么事,母子就将郑祥星被迫害的经过边哭边断断续续的说出来,很多人都很同情。有人说"把事儿写到网上去",有人说"联系电视台的给他们曝光",有人说"把他们告到法院去"。 监狱的门卫很慌张,开始驱赶路人。可是过往行人络绎不绝,赶走一拨儿又来一拨儿,人们继续听,母子继续哭诉,直到下午三四点钟。就这样,最后保定监狱终于忍不住叫来了一个什么头儿,好说歹说把郑祥星的妻子和儿子用车送回了住处。 郑祥星现况 一个四十五岁的壮汉子,被劫持到保定监狱仅两个多月,就被迫害的面目全非,一只眼睛肿的象馒头一样大,呈紫黑色,整个人瘦的皮包骨,猛一看除了头部外就象一具骨架躺在那里,前心贴着后背。家人都认不出他了。此人就是超过七千多民众呼吁要求当局释放的法轮功学员郑祥星。 法轮功学员郑祥星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当地公安抓捕。五月二十九日,唐海县法院面对郑祥星两位代理律师有理有据的证词无言以对,却仍将郑祥星诬判十年。八月八日,郑祥星被劫持至保定监狱。九月九日郑祥星家人到保定监狱要求探望郑祥星,监狱非法剥夺其家人的探视权。十月二十六日郑祥星被迫害致脑内出血,二十七日上午被送到保定第一中心医院,当时郑祥星瞳孔放大5.5,小便失禁,濒临死亡状态。 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医院做了两次开颅手术。据医生说,当时打开郑祥星颅骨后,郑祥星脑浆已经破裂,流出的脑浆与血搅在一起,脑内出血及大脑损伤是因左侧颅骨受重击断裂后造成。郑祥星被摘掉直径大约6-7cm的头骨,同时位于左侧的语言、视觉、记忆部份神经被切除。 在家人的要求下,保定监狱只提供郑祥星倒地前后的一段录像: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郑祥星开始吐血,断续吐了六次,这期间监狱无人过问,只是看到有犯人过来把地上呕吐的血擦了。到下午五点多钟,郑祥星勉强起身,挣扎着到厕所去吐,吐了之后,实在无力支撑身体,臀部先着地,然后后脑着地,仰躺在地上,晕死过去,很长时间无人过问。大约在晚上七八点的时候,一个犯人背着郑祥星,一个从后面向上托着郑祥星臀部走出了监室,郑祥星的腿耷拉着。监狱的人对郑祥星家人说是送监狱医院治疗。 保定监狱为什么只提供郑祥星倒地前后的一段录像,他为什么倒地,倒地前他就多次吐血,为什么呕吐?郑祥星倒地是后脑着地,为什么左侧颅骨有裂纹?为什么不提供郑祥星在监狱两个多月24小时的全程监控录像?监狱怎么"转化"他的? 保定第一中心医院多次做CT结果认为郑祥星脑细胞基本死亡,活过来的可能性很小。奇迹的是郑祥星不但活了过来,而且还具有了正常人的思维,记忆也有所恢复,一只眼睛也能睁开。 监狱看到郑祥星一天天清醒过来,这是监狱始料不及,保定监狱表示"郑祥星死了就好办了",所以在郑祥星生命垂危的情况下,竟收入监狱医院。 保定监狱已害死多人 保定监狱为什么不愿意郑祥星活过来?这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在郑祥星家属九月九日去探望郑祥星时,保定监狱就扬言,凡是送到保定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没有不"转化"(放弃信仰)的。言外之意是: 对不"转化"的,保定监狱就要象对涿县法轮功学员王刚那样铐大板酷刑折磨迫害得高位截肢,两年不准王刚与外界接触,极力封锁消息,二十四小时监控,为掩人耳目把王刚秘密转移到唐山冀东监狱,最后被迫害致死; 不"转化"就会如邢台市李彦生那样失掉一个手指,还被毒打致脾脏破裂,肝、胆、胃、膀胱等多部位受伤; 不"转化"就如沧州市首饰店老板郭汉坡那样成群的恶警、犹大对他强行洗脑,昼夜迫害,关入"牢中牢"被迫害致死。为掩盖真相,监狱不许家人把遗体运回沧州安葬,强行在保定火化,威胁家人不准上告。 由此就明白了不"转化"的郑祥星为什么才两个多月就面目全非了。 保定监狱从中充当了什么角色?私自开颅不通知家属;病案不公开;治疗方法、用药不公开、不告诉家属;家属被严密监控,便衣门口守候,亲朋好友去探望被监视、跟踪;人被迫害到这样了还不放人。 律师提出司法介入 郑祥星的三位律师向保定监狱提出司法介入,律师提出三方面的意见: 一、立即给郑祥星办保外手续; 二、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三、查清郑祥星被伤害的事实真相。 要求二十一日上午十二点前给予答复,否则去检察院启动控告程序。 然而保定监狱在二十一日律师离开后,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强行将郑祥星劫持回保定监狱医院。 七千民众签名呼吁营救郑祥星 郑祥星是唐海县十农场场部小家电店老板,夫妻俩从来不卖假货,对顾客服务周到,送货上门。他们对自己卖出的电视机负责安装调试,直到顾客满意为止。因为诚信经营,他们生意红火。在当地,人们都说买电动车、冰箱都上郑祥星家,因为他家从来不卖假货,而且还义务为大家修车,买他家的东西放心。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多钟,唐海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富国、十农场派出所所长等十几名警察,让女警谎称修电动车骗开了郑家的门,随后将郑祥星带走。期间,一伙人将郑家小店里的东西"顺手拿走"。百姓们义愤填膺,称他们是一帮"超级土匪"。当地五百六十二位民众联名并按手印要求释放他们公认的按着"真善忍"做的好人,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
郑祥星被枉判十年徒刑、而且几近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消息传出后,引起当地民众愤慨,更多当地民众联名、摁手印,要求释放郑祥星。有的骂"这共产党简直不是东西",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婆婆说:"这么好的人还要给判刑十年,这是什么世道了,这社会完了……"。 到目前为止,超过七千多民众呼吁释放法轮功学员郑祥星,严惩害人凶手。 相关责任人及电话(区号0312) 发稿:2013年02月26日 更新:2013年02月26日 00:45:06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
|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
|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 |||
| | |||
| | |||
|
辽宁省营口市司桂艳已被绑架近五个月
|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营口市西市区安居小区冠群幼儿园教师、法轮功学员司桂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被营口市政法委、六一零等部门的人员绑架,后被在营口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现在近五个月。望各界关注营救。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在营口市政法委、六一零、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张继的组织指使下,西市区国保大队大队长蒋明夫和五台子派出所所长王一震、刘振龙等多名警察预谋构陷,非法闯入营口市西市区安居小区冠群幼儿园,将正常工作的幼儿园园长司桂艳及幼儿教师刘新丽绑架,同时非法抄家。并将幼儿园工作用的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全部抄走。 那天天降大雨气温剧降,司桂艳双手被强行戴着紧手铐,就将还光着脚穿着单衣服的幼儿教师司桂艳强行绑架了!检查身体时,手铐铐着的双臂青紫、已不回血,血压升的很高,当时看守所拒收,被恶警强行非法关押在了营口市看守所,使司桂艳遭受到非法的迫害。 随后司桂艳的家被这些不法之徒砸开锁、非法入室,抢走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用品。住在幼儿园对门的司桂艳弟弟的家也被强硬砸开锁,还非法入室抢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一台(已还回)。 事后第三日,恶警便在其幼儿园对面非法安装了监控设备以监控司桂艳和她弟弟家,严重侵害了作为公民的合法隐私权!与此同时,在各自家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胡艳敏、谈银珍、梁丽敏等。 司桂艳,女,四十五岁,营口市西市区安居小区冠群幼儿园幼儿教师,曾在二零零零年被盖州芦屯镇派出所送到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关押过。 目前刘新丽、胡艳敏、谈银珍、梁丽敏四位被非法关押迫害的已回家。司桂艳仍在被非法关押之中。 参与绑架辽宁省营口市司桂艳等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恶人单位及名单: 王一震:营口市西市区五台派出所所长 警号:701739 手机:15698717417 发稿:2013年02月26日 更新:2013年02月26日 00:10:03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
|









